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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

部门: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办公室、“一带一路”办公室) 发布时间:2024-10-30 浏览:

各位同学:
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(以下简称阿大)关于开展本科生实习的合作谅解备忘录,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3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阿大开展科研实习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人基本条件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热爱祖国、品德良好、遵纪守法,具有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(二)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恪守学术道德、遵守学术规范,在学习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。

(三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

(四)澳门新葡萄全日制在读本科二、三年级学生,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(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)。

(五)品学兼优,其中GPA成绩不少于3.5分(4分制)或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(百分制),无不及格科目;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。

(六)身体健康,心理健康。

(七)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。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,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
(八)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:

1.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。

2.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。

3.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,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,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。

二、选派专业、实习期限及内容

(一)选派专业无限制。

(二)实习期限为3个月。实习内容主要包括:

1.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。

2.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讨会。

3.以报告会形式展示研究成果。

4.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。

三、资助方式

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3个月的奖学金(1800加元/月)、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。阿大承担留学人员使用图书馆、电脑及科研设施的费用,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。

四、项目程序

1.申请人须于加拿大阿尔伯塔当地时间2024年11月18日晚上11:59分前登录阿尔伯塔大学网上报名系统,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。加方咨询电子信箱:intern@ualberta.ca

2.2024年11月30日前,阿大按照其要求和中方提供的学生资格要求进行初审,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加方院校和导师匹配,并出具拟录取通知。

3.请获得阿大录取通知的候选人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8日前登录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987外事信息管理系统,完成《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987学生出国(境)项目申请表》的在线审批,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、中英文成绩单、外语水平证明、阿大录取通知等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;并于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0日晚24:00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,按照《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》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。

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选择“国外合作项目”,“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”选择“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”,“受理机构名称”选择“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987”。计划留学单位、国外导师信息与阿大录取通知一致。

4.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,校内公示后,确定最终推荐名单。

5.2025年1月底前,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。被录取人员预计在2025年暑期派出。

备注: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,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,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报的限制。

五、项目咨询及联系方式

1.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

电话:010-66093952

邮箱:md4@csc.edu.cn

2.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
联系人:张老师、景老师

电话:029-85310583

地址:长安校区校务楼628办公室

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
(港澳台办公室、“一带一路”办公室)

2024年10月30日